經文:馬太福音27章27-40節
27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裡。
28 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29 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30 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
31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32 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34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35 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36 又坐在那裡看守他。
37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38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39 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 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摘要:
一、十字架刑罰與我們蒙受救恩有什麼關聯?
(一)世人的羞辱(27-30節)
(二)患難的路程(31-32節)
(三)釘刑的苦難(33-36節)
(四)死前的譏諷(37-44節)
二、兩個極端的對照:
(一)雖然被人嘲笑戲弄為王,但祂確是真正的王(27-31節)
(1)祂雖是至高無上的王,但祂寧可在十字架上掌權。
(2)耶穌的十字架是基督徒領袖的基礎。
(二)雖然看似完全無能力,但祂確是充滿大能(32-40節)
(1)耶穌在十字架上看似軟弱無能,但卻建造了 神的殿。
(2)我們若要做祂的門徒、跟從祂,就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分析:
馬太福音的作者是十二使徒之一的馬太。他原本是羅馬帝國猶太行省的稅吏,本名叫做「利未」,跟從主耶穌之後改名為馬太(Matthaios,意為「耶和華的禮物」)。
馬太在十二使徒中的地位,並不像彼得、約翰或是巴羅買(拿但業)那麼被後世教會重視,那麼為什麼他執筆記述的福音書會放在新約的第一卷,而不是成書較早的馬可福音、內容大致相近的路加福音、或是有更多耶穌生平神蹟的約翰福音這三部中的任何一部呢?
主要的理由有三,一是:馬太一再非常強調主耶穌遵行舊有的猶太律法,很容易被舊有的猶太教徒接受;二是:馬太總共引用了大約七十處舊約經文,來驗證主耶穌就是眾先知以及 神本身所預言的末世救主彌賽亞;三是:因為祂是彌賽亞,所以有權柄去解釋並執行上帝的律法:基於以上理由,馬太福音在大公會議上被選為從舊約進入新約的橋樑。
【27】「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祂那裏。」
﹝原文﹞Then the soldiers of the governor took Jesus into the common hall, and gathered unto him the whole band of soldiers.
﹝註解﹞這裡的「衙門」是指羅馬巡撫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官邸。
「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祂那裏」這是象徵幽府軍兵的集結,要對主耶穌發動致命的攻擊。
【28】「他們給祂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原文﹞And they stripped him, and put on him a scarlet robe.
﹝註解﹞「朱紅色袍子」就是一般羅馬士兵穿戴的紅色外袍。可能因為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所以士兵們用來假冒皇袍給耶穌穿,是想把祂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
「朱紅色」乃是罪的顏色(以賽亞書一章18節「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所以這裡象徵主的肉身為我們穿上罪(羅馬書八章3節「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29】「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裏;跪在祂面前,戲弄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
﹝原文﹞And when they had platted a crown of thorns, they put it upon his head, and a reed in his right hand: and they bowed the knee before him, and mocked him, saying, Hail, King of the Jews!
﹝註解﹞與上一節相同,以帶刺的冠冕替代王冠、以葦子替代國王的權杖、將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目的乃在戲弄祂。
「荊棘」是被神咒詛的表記(創世記三章17-18節「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荊冕戴在主的頭上,象徵祂上十字架代替世人接受了歷代的咒詛。「葦子」是脆弱的表記(馬太福音十二章20節「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葦子作杖,象徵祂代替世人歷經世間的苦難。
「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了咒詛(加拉太書三章13節「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受原文作成〕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紅袍(皇袍,見28節)、冠冕和權杖本來都是君王的表記,但在此卻成了與十字架一起成為羞辱的表號。因主所受的羞辱,我們竟得被高舉。
【30】「又吐唾沫在祂臉上,拿葦子打祂的頭。」
﹝原文﹞And they spit upon him, and took the reed, and smote him on the head.
「臉」象徵人的尊嚴,「吐唾沫在祂臉上」表明羞辱至極;「頭」象徵人的權能,「拿葦子打祂的頭」表明欺凌至極。
【31】「戲弄完了,就給祂脫了袍子,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
﹝原文﹞And after that they had mocked him, they took the robe off from him, and put his own raiment on him, and led him away to crucify him.
﹝註解﹞古代猶太人在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時,會先將牠的四肢捆於十字型的木架上,使其流血至枯竭而死。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其實也是應驗了祂作逾越節羊羔的預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7-8節「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哥林多前書五章7節「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約翰福音一章29節「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釘十字架的酷刑,在羅馬帝國歷史上,大約也只施行在主耶穌在世前後的這一段期間,並不算長,看起來更像是 神專為應驗舊約的預言和預表而安排的(使徒行傳十三章29節「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裏。」;加拉太書三章13節)。
【32】「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原文﹞And as they came out, they found a man of Cyrene, Simon by name: him they compelled to bear his cross.
﹝註解﹞「古利奈」是當時羅馬帝國在北非的一個地方行省,「西門」則是常見的猶太人名;這位西門應該是來自古利奈、特地前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猶太人(使徒行傳十一章20節「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十三章1節「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就是巴拿巴、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並掃羅。」)。
「勉強」當然就是兵丁們使用威嚇的手段強迫人服勞役,通常十字架是由囚犯本人背負,可能因為耶穌此刻已經力不能支,兵丁們擔心誤了行刑的時辰,於是便威逼站在路邊好心給耶穌水喝的西門幫祂背十字架。
「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就是交通於祂的苦難,在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門無心的善行,全家人竟因他背主的十字架而蒙恩得救(馬可福音十五章21節「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羅馬書十六章13節「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
信徒背起十字架(信主得救)的經歷,常常是在 神的安排下被「勉強」的,但這個勉強卻開啟了我們蒙福的道路。被「勉強」是指違反我們的喜好、興趣和天性的感覺等等;但在許多不受我們歡迎的事物裏頭,往往隱藏著寶貴的屬靈恩賜。
【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原文﹞And when they were come unto a place called Golgotha, that is to say, a place of a skull,
﹝註解﹞「各各他」是希伯來名稱,指死人的頭骨、或堆放死人頭骨之地,也就是「髑髏地」(約翰福音十九章17節「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另有一說是這個位於耶路撒冷城外的山丘,外型極像死人的頭顱,故得此名。主耶穌第一次進入耶路撒冷就曾經過此地,之後也就在此處被釘受死。
「各各他」這個地名也暗指我們天性的頭腦和老舊的觀念,其實正是「死人的頭骨」,應該把它釘在髑髏地的荒山野嶺,不可讓它回到世間惹事生非。
【34】「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祂嘗了,就不肯喝。」
﹝原文﹞They gave him vinegar to drink mingled with gall: and when he had tasted thereof, he would not drink.
﹝註解﹞「苦膽調和的酒」的「酒」原文是「醋」。在醋中加入苦膽的功用類似麻醉劑,可幫助人減輕痛苦的感覺。主耶穌「嘗了,就不肯喝」,是因為祂寧可承當十字架刑罰的極大痛苦到死,也不願意有一絲一毫的輕省(詩篇六十九篇21節「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所以祂親身擔當十字架的苦難,拒絕接受任何從世人來的幫助和安慰。
真正背負十字架的人,絕不會要求來自神以外任何的幫助和安慰。凡是裏面有苦毒感覺的人、或需要他人安慰的人,就很難成為背十字架的人;但是主耶穌祂親自為我們嘗過了這種種痛苦的滋味,所以能體恤我們(希伯來書四章15節「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35】「他們既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祂的衣服;」
﹝原文﹞And they crucified him, and parted his garments, casting lots: that it might be fulfilled which was spoken by the prophet, They parted my garments among them, and upon my vesture did they cast lots.
﹝註解﹞「拈鬮分祂的衣服」這句應驗了詩篇廿二篇18節的預言「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
要知道,世人往往只敬重主耶穌的善行(「分祂的衣服」),卻不肯接受基督的生命(「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有些信徒也常常捨本逐末,寧可將時間花在自己讀經、或是尋求其他的慰藉,卻不肯虛心到主耶穌的面前來敬拜祂得著新生命(參約翰翰福音五章39-40節「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36】「又坐在那裏看守祂。」
﹝原文﹞And sitting down they watched him there;
【37】「在祂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祂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原文﹞And set up over his head his accusation written, THIS IS JESUS THE KING OF THE JEWS
﹝註解﹞依照約翰的記載,這個「寫著祂的罪狀」的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寫成的(約翰福音十九章20節「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在人看,這個罪狀名牌對主、並對猶太人,乃是一種的譏諷嘲弄(約翰福音十九章21節「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也說出了祂正是為此而被釘十字架。
但是對主耶穌而言,惟有藉著十字架的死,才能顯出作王的生命。世人為王的途徑是互相征戰、攻城掠地,但是耶穌要信徒們在生命中作王(羅馬書五章17節「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為了開啟這樣的道路,耶穌藉著在十字架上受死,以祂的寶血為我們贖罪。
【38】「當時,有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原文﹞Then were there two thieves crucified with him, one on the right hand, and another on the left.
﹝註解﹞本節正應驗了舊約「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以賽書五十三章12節「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的預言。祂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掛在木頭上,因此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得前書二章24節「他被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 神的義。」)。
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乃是人類和萬有的中心,祂要吸引萬民來歸(約翰福音十二章32節「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我們的新生命來自耶穌自願被釘上十字架:接受祂就得救、得著永生;拒絕祂就滅亡、進入永火。祂在十字架上藉著死裡復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使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比方說「強盜」)能從罪當中得著釋放(希伯來書二章14-15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39】「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祂,搖著頭說:」
﹝原文﹞And they that passed by reviled him, wagging their heads,
﹝註解﹞「搖著頭,」是猶太人譏笑人的一種姿態。
【40】「『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罷;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
﹝原文﹞And saying, Thou that destroyest the temple, and buildest it in three days, save thyself. If thou be the Son of God, come down from the cross.
﹝註解﹞「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這話表明他們因為不明白主的話,轉而濫用主的話(約翰福音二章19-21節「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麼。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這話表明他們不明白神作事的原則,以為神的兒子就能隨意行事(約翰福音八章28節「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卻不知主耶穌不從十字架上下來,正是神兒子的明證(羅馬書一章4節「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 神的兒子。」),因為祂要藉著肉身的死為世人洗淨所有的罪,讓我們恢復與 神的關係。
心得:
主耶穌之所以甘願受辱、甚至在十字架上受苦至死也不願下來的原因:
(一)祂無條件的愛我們。
(二)祂希望將我們從罪中釋放出來。
(三)祂背負所有世人所承受的罪與苦難。
(四)祂希望拯救我們脫離貧窮和失敗的咒詛。
(五)祂想要我們與神和好,賜予我們在天上的國度。
(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或作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 神寶座的右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