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詩篇第十五章
1 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2 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3 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毀謗鄰里。
4 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
5 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摘要:
一、成為屬靈基督徒的先決條件(1)
二、成為屬靈基督徒的言行品行(2~5)
三、成為屬靈基督徒的豐富產業(5)
分析:
【1】「耶和華阿,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原文]Lord, who shall abide in thy tabernacle? who shall dwell in thy holy hill?
「寄居abide」逗留/作客;「帳幕tabernacle」聖幕/臨時居所/軀殼/皮囊;「住在dwell」生活/存在;「聖山holy hill」至聖所。
[註解]中文和合本在詩篇中經常將「Lord」譯為「耶和華啊」,特別多出「啊」這個字強調向神呼求的敬拜讚美意味,事實上,在我們的生活中也當如此。
神造了我們,當我們還在母腹中的時候就將我們分別出來,祂的存在在我們以先;神接納我們,讓我們在世的時候就能藉著敬拜、奉獻、服事先享受神國度的平安富足,祂的存在與我們同在;神引領我們,當我們離世來到天國的時候為我們預備產業紀念我們,祂的存在在我們以後。每當我們呼求神的名,不論是感恩、求告、謝罪、或是日常的晨晚謝飯,都應該要敬虔的將神放在第一位,尊主為大。
大衛在這裡使用了「帳幕」一詞並強調是「寄居」,在字義上可解釋為「寄居在神的帳幕」,也就是猶太人安奉約櫃的聖幕;但另一層意涵也是指我們在世間短暫停留的臨時居所,也就是我們的肉身。我們在世時要時時潔淨我們的心靈,讓心思意念單單歸向神,不使罪的汙穢在我們身上多留片刻,以求將來與主面對面時能蒙神紀念、悅納,獲得「永住在聖山」與主同行的機會。
本章第一節不僅僅是大衛作詩的發語詞,更是引導出二到五節所有正直義行的首要條件。因為若沒有全心歸向神、讓神在我們的生命掌權做王,我們所求的國、所行的義都將淪為空談而毫無意義。
【2】「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原文]He that walketh uprightly, and worketh righteousness, and speaketh the truth in his heart.
[註解]本節先從基督徒的品格談起:真誠、不偏不倚。
「正直uprightly」的希伯來文「ta{mi^n}的本意是真誠、無可指責;表面上的字義似乎有點消極,但其實代表一個人的道德完備、心意純淨。「公義righteousness」的原文是指公正、不偏私護短,也是舊約中一再強調的道德根基。很多剛入門的慕道友或是尚未信教的外邦人常常覺得我們總是唱高調、或是緊抱著陳腐的教條;但倘若我們講倫理道德的時候不以正直公義為基礎,那麼一切的善行也只不過是根基於追求快樂或自我滿足罷了。
大衛在本節敘述的最後一個條件是「心裡說實話the truth in his heart.」,也就是說這樣的人不單單是外顯的行為能成為眾人的準繩,在他面對自己內省的時候也不隱諱欺詐,所以他的心思不單單是正確可靠而已,當他的心思轉化為言語出口時,不但能代表他自己,更能彰顯神。
【3】「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譭謗鄰里;」
[原文]He that backbiteth not with his tongue, nor doeth evil to his neighbour, nor taketh up a reproach against his neighbour.
「讒謗backbiteth」遊手好閒/窺伺;「朋友、鄰里neighbour」鄰居;「毀謗reproach」責備/斥責。
[註釋]第三節承接第二節的尾巴開始講到基督徒的言語:基督徒的言語應當受約束。
「讒謗」一字的原意是「遊蕩、窺探」,「帶著舌頭遊蕩窺探」是什麼意思?就是指好說小話、發人陰私、搬弄是非……這樣的小言小行。這樣的行為或許不見得全然出於惡意,通常也不涉及造謠中傷,但很明顯是管不住自己的舌頭。
接下來「朋友」「鄰里」在原文是同一個字「neighbour」,是指居住在一處、或是同進同出的人,可以泛指我們的親友、同學、同事、或是日常往來交際的對象。但無論是指誰,大衛都告訴我們:基督徒不可以「惡待doeth evil」他們、也不可以或「隨夥毀謗taketh up a reproach」他們。
什麼是惡待?就是用嚴苛的標準去要求別人,或是看待別人比自己低下卑賤。一個人會做出這樣的行為,通常代表了他心裡的優越感,自認為高人一等,因此無法以同理心對待別人。這樣的人,心裡當然沒有愛,也就喪失的基督徒的基本條件「盡心盡力愛主,你的神」「愛自己的父母、家人、朋友」「愛人如愛己」。
那什麼是隨夥毀謗?這裡指的是不明就裡,隨眾人起舞對特定對象輕蔑、謾罵、攻訐、諸多挑剔。我們常在新聞上看到校園、職場的霸凌事件,或是網路上的集體謾罵、人肉搜索等等,這就是隨夥毀謗。
雅各書三章6節說:「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如果我們不能好好約束自己的言語,就會被舌頭帶下地獄。
【4】「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
[原文]In whose eyes a vile person is contemned; but he honoureth them that fear the LORD. He that sweareth to his own hurt, and changeth not.
「藐視contemned」侮辱/蔑視;「尊重honoureth」尊敬/高貴;「敬畏fear」恐懼/憂慮。
[註釋]大衛接下來說:要成為屬靈的基督徒,就要與行惡的人劃清界限。
前面才說到要我們愛人如愛己,為什麼這邊就要我們跟人劃清界線?大衛在這節要強調的其實是對主的忠誠。我們不與惡人(匪類vile person)交好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們自認比他優越,而是因為他們不「敬畏耶和華fear the LORD」。如果這些行惡的人願意回轉向神敞開心門,我們不但不藐視他們,反倒該尊重他們。
大衛說,我們在與惡人相交的過程中要做到「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會吃什麼虧?那件事不能更改?我們光明正大行義,匪類偷機取巧行惡,從短期來看的確是義人比較吃虧,但實際上真的就虧到了嗎?當然不是。當我們把時間跨距拉長,來到末日那一天,我們所行的義都將被神所悅納紀念,那些行惡的終將被丟進永業的火中燒盡。這樣看起來,那一邊比較划算?所以我們當然不能更改自己所信奉的真理。
【5】「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原文]He that putteth not out his money to usury, nor taketh reward against the innocent. He that doeth these things shall never be moved.
「動搖moved」遷移/移居。
[註釋]「放債取利」在舊約的誡命當中是明文定罪的行為,但是大衛在這裡所指的並不是特指金錢往來,而是強調不能在他人有急難的時候還落井下石藉以圖謀自己的利益。
人在什麼樣的狀況下會向人借錢求援?又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行賄送禮?都是在自己有急難、有關卡,單靠自己絕對過不去的時候。身為基督徒,當自己在主內的弟兄姊妹(甚或是點頭之交的外邦人)遇到急難關卡,如果還想到要放債取利、受賄害人,又怎麼配稱是主的僕人、門徒?
大衛在第五節的最後提到一個全然屬靈的基督徒必得的地位:保證安全、永不動搖。也就是回到第一節所說的,不單單是寄居在帳幕,而是跨過那道門檻來到永生的聖山。詩篇當中經常使用「動搖moved」這個詞來描寫受威脅、被逼迫的不平安,要脫離這樣的險境,並不是隨便投靠看似強大的掌權者就可以的。唯有堅心信靠神、千持行祂的義,才能在神的至聖所獲得一個永不動搖的席位。
心得:
只有純潔、全心向神的人才能與神永遠同行。
一、道德上的純潔。
二、言語上、對待人時純潔。
三、全心向神、肯付代價、心志堅定。
將「信神」這件事成為生活習慣而不是宗教儀式,讓主耶穌不但活在自己的心裡,也活在自己的一言一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