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羅馬書1:1~7

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 神的福音。

2 這福音是 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3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 神的兒子。

5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6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 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 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摘要:

一、是屬於神的「神的福音」(1

二、是神所應許的「這福音是神…所應許的」(2

三、是出於神的愛「為神所愛」(7

 

分析:

保羅在撰寫這封書信的時候,人在哥林多,正準備帶馬其頓和亞該亞人的奉獻往耶路撒冷去,並沒有到訪過過羅馬教會的信徒會眾,也還沒去過羅馬,羅馬教會並不是由保羅所創立的。天主教的史學者大都認為羅馬教會是由使徒彼得所創立,又根據史籍述說彼得曾在羅馬傳道多年,而且在羅馬城外為主倒釘十字架,所以把創立羅馬教會的功勞歸於彼得,因此尊崇彼得為首任教皇。

當時的羅馬之於整個帝國,就如同今天台北之於整個台灣一般,是集文化、政治、經濟、交通……各範疇之首的首善之都,繁華、先進、甚至窮奢極侈,羅馬人自傲自負,將全世界踩在自己腳下。羅馬教會的信徒們,當中雖然不乏親見主耶穌殉道而蒙感召、或是曾從保羅的講道而信主,但也不乏以自己的「信」(或說是「不信」)來曲解福音,將真神當作假神來拜,所以保羅要藉由這封書信來導正這些會眾的信仰方式,替他們打好根基。

1「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原文〕Paul, a servant of Jesus Christ, called to be an apostle, separated unto the gospel of God,

「僕人servant」奴僕/服事;「特派separated」歸於/揀選/分別;「福音gospel」喜訊/好消息。

〔註解〕「耶穌基督的僕人,」僕人的原文是「servant」,這個名稱在思想有兩個層次:一是與奴僕相對的字是「主人」。希臘文的「主人」這個字是指某人對於某項人事物具有絕對的所有權;因此自稱是「耶穌基督的奴僕」,而是表示他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完全屬於耶穌基督。二是在舊約裡,稱呼某人是「耶和華的奴僕」即代表這人已經不同於常人;因此自稱是「耶穌基督的奴僕」也有引以為榮的意味。

在保羅的心目中,對他自己的職分也含有兩層意涵,第一是回應耶穌基督為世人捨己的愛,第二是深感自己的榮幸,能夠服事這位萬主之主。

保羅自稱為「僕人」的理由可以整理成以下幾個:

1)作主的僕人並非自願、也不是受雇,而是全然的獻上。

2)作主的僕人必須放棄自我中心的主權和選擇意志。

3)從此終身屬於主,按照主的心意而生活工作。

4)主必定負擔祂僕人生活工作上所有責任、供應、指示和引導。

「奉召為使徒,」「奉召」就是「蒙神呼召」;「使徒」則是「受神差遣的人」。「特派傳神的福音,」本句可另譯「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的福音」。

「神的福音」表明福音的性質是出於神、藉著神、並歸於神。神的福音是因神的愛而發起,因神的旨意而安排,因神的大能而成全,使神的義得著彰顯,使感謝歸於神。

保羅以第一節的簡短問候表明自己現下的三種景況:

1)身分――耶穌基督的僕人。

2)職任――奉召的使徒。

3)工作――傳神的福音。

我們要知道,必須是主耶穌用寶血重價所買的人,才有資格傳這福音。我們都是主用祂寶血所買贖的人,自然應當隨時隨處傳福音、為主作見證。我們沒有自由不傳福音,因為主權不在我們自己身上。

作僕人的工作是「服事」,方式是「順服」;傳福音必須降卑自己,拋下世俗的身分矜持,甘心作眾人的僕人。我們藉著越多的服事親近主、越多停留在主跟前,就越願意多服事人。我們得以成為一個受差遣出去傳揚福音的器皿,乃在於先蒙受主的呼召。請體會:傳福音的負擔並不是出於某個人、也不是藉著某個人,而完全是出於神,一切是神發起的。

任何主真實的工人,都不是按心中的志願而服事主的,而是蒙主徵召來事奉祂-不是我們揀選了主,而是主揀選了我們。我們來服事主,心中所思念的不該是自己要成為怎樣的人,而是神要我們成為怎樣的人。因為我們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奉召」並「特派」的人,從世人中被分別出來,擔負傳福音的任務。

保羅先作了耶穌基督的奴僕,然後才奉召作使徒。基督徒必先作一個忠心謙卑事奉主的人,主才會把祂更重要的職責交付給他。傳福音並不是偶而為之的事,而是神把我們從母腹裡就分別出來,專一的為著盡傳福音的本職而活。因此,傳福音是我們的正業,並非副業。凡我們所作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使別人也能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2「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原文〕(Which he had promised afore by his prophets in the holy scriptures,)

〔註解〕「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眾先知his prophets」指舊約時代曾預言主基督要來到世間的先知們,但不單指先知書的作者,因整本舊約都預言到主耶穌;「聖經holy scriptures」指的是舊約聖經;「應許had promised」一詞,含有神以祂的信實保證必促成其事之意。

本節的意思是說,福音並不是神突然起意而有的,而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裡,就已經定規好了,並在舊約的時代藉著眾先知將它透露給我們。

本節肯定了耶穌基督的三件事:

1)祂是神所預言的;祂的一切既是應驗了神的預言,可見這位基督而是可靠的。

2)祂是神所應許的;可見這位救主是神所賜給的,不是人自己宣告的。

3)祂是神所啟示的;可見這福音不是人思想的產物,而是出於神的啟示。

所以,福音不是神臨時的措施或突發的奇想,而是神在創世以前就有的愛的計劃,因此福音的功效也是永遠常存的。而聖經是神藉著眾先知傳給我們的話;我們若要明白神的旨意,就必須勤讀聖經。凡是神所應許的,到了時候祂必成全;我們只管憑信取用祂的應許,就能成為我們的福分。

3「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原文〕Concerning his Son Jesus Christ our Lord, which was made of the seed of David according to the flesh;

〔註解〕「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這句話是說明-福音而是論到神的兒子的。福音並不是在講論如何改善社會、如何造福人類或是其他別的事項,而是專一地講論神的兒子,以祂為題目、中心和實質內容。

「祂兒子his Son」是重在說到祂的性質,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顯出;「我主our Lord」是強調祂的地位是在萬有之上、為一切屬祂之人所敬奉;「耶穌Jesus」是重在說到祂的為人身分,是那道成肉身,降卑取了奴僕形像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Christ」是重在說到祂的事工職分,為神所膏,奉神差遣來遵行神旨,作成祂的工的「彌賽亞(舊約聖經中認定的救世主)」。

「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祂肉身的來源說,祂是大衛的後裔馬利亞生的,證明祂是「人子」,有人的生命和性情。因此祂有資格站在人的地位上,代替人接受神的審判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是從大衛後裔生的」這句話也含有繼承大衛的寶座作王的意思,也就是說;耶穌基督要在屬神的子民中間作王掌權。

這裡清楚表明,福音在舊約裡是神的應許、在新約裡就是耶穌基督。

我們平日所謂的「福音」,通常都是在說「人因信主而得救(稱義)」,但保羅告我們:這不過是福音內容中的一部份。福音真正的意涵,而是神在祂兒子裡對人一切的恩典,因為福音就是神的兒子-基督本身就是福音,基督既是福音的主題、也是福音的內容。主耶穌道成肉身,取了我們人的樣式,和我們完全一模一樣,目的是要叫我們人也能像祂一樣。

4「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原文〕And declared to be the Son of God with power, according to the spirit of holiness, by the resurrection from the dead:

原文直譯的話,可以譯作:「按聖別的靈說,因從死人(複數)中復起,在大能中標出是神的兒子。」

「聖善holiness」全然聖潔;「顯明declared to」標出/劃線分別/指定/指派/預定/宣告。

〔註解〕「按聖善的靈說,」這位耶穌基督,不但具有人性、更具有神性。

按祂外表的肉身說,祂確實降生為人;按祂內在的本質說,因祂是馬利亞從聖靈懷孕而生的,所以具有聖別的靈;「聖善」與「凡俗」相對,意思是祂與世人截然不同,實際上就是神來成為人,因此祂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的。惟其如此,才能「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得前書3:18),在神面前擔當並除去人的罪)。

「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死亡藉著罪在人身上掌權,沒有人能進到死亡的權勢底下而又再出來的,因為人都有罪。惟有耶穌基督,一方面因祂的內在本質是聖別的靈,祂完全無罪,所以死亡對祂無能為力;另一方面有神在祂身上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能從死裡復活。如此藉著勝過死亡,向人顯明祂不同於一般世人,祂而是神的兒子。

第三、四兩節經文暗示了基督教所承認神的「三個位格」之存在。父神差遣神子來到這世界,成為大衛的後裔,而聖靈則參與神子從死裡復活之事工。

保羅先說耶穌基督是人子(3節),說出祂卑微的一面;接著又說祂是「神的兒子」,顯出祂榮耀的一面。這樣一位兩面俱備、豐滿完全的基督,而是「神的福音」,而是神賜給人一切福分的總和。由於耶穌基督既是是人子又是神子,故能賜人完全的救恩,因此這福音而是全備的福音。

我們從前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但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重生而成為神的兒子。主耶穌如果沒有復活,那麼祂頂多也不過是許多偉人中的一位;但祂復活了,且長遠活著,使我們能經歷這位又真又活的主。這是祂與所有的宗教教主不同之處。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凡信入祂、與祂聯合的人,也就有了神的生命,並得與神的性情有分。

5「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份,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

〔原文〕By whom we have received grace and apostleship, for obedience to the faith among all nations, for his name:

「恩惠grace」恩典/悅人/吸引力/感謝;「信服obedience」順從;「真道faith」信心/信仰。

〔註解〕「恩惠(或恩典)」一詞與「喜樂」出於同一字根,最初的意思是指一件東西具有帶給人快感的特質,像是美麗的人事物。後來漸漸演變成「好處」,而不再與美的感覺有關連。

〔註解〕「我們從祂受了恩惠,」「恩惠」原文是恩典;指不須付代價、原本不配接受的禮物。信徒得救是因領受了恩典;信徒奉召傳福音,更是由於特別的恩典,這是恩上加恩)。

「並使徒的職分,」是闡明傳福音是一個職責,是神的授與和託付;即使我們不甘心去作,責任卻已經託付給我們。但感謝主,我們若甘心傳福音,不只在將來會有賞賜,且在今生也能得著享受)。

「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本句是將前句「使徒的職分」再一次闡釋,說明傳揚福音者的職責如下:

1)傳福音的範圍是「萬國」,對象是「萬民」。

2)傳福音是將「主的名」傳開,使人求告主名、尊主的名為聖、並歸入主的名下意即使人經歷主名的實際(就是主自己)。

3)傳福音主要是叫人有「信的順從」(「信服真道」原文直譯),就是叫人不再任著自己剛硬的心而能伏下,單純地相信基督。換言之,傳福音是叫人心裡相信並且口裡承認。

要知道,福音能使我們蒙恩得救;雖然每個人蒙恩的經歷不盡相同,但都是從同一個福音(耶穌基督)而得救。我們今天在主裡所得著的一切,都是白白的恩典,並不是我們配得或付出代價而得的。我們必須先從基督領受神的恩典,對主有夠多的認識與經歷,然後才能將對祂的服事轉而供應給別人。

我們得救時就是蒙神恩典,但得救之後依然是蒙神恩典不是我們能為神作什麼,而是神為我們作什麼。保羅的一生因著福音而有了完全的改變;本來他是個極力反對福音的人,如今竟成了推廣福音的人。可見福音能改變人的生命、道路、方向。凡真正領略福音的好處的,必會自動地與別人分享。

保羅的字裡行間表明,他之領受了使徒的職分,並不是由於他自己的長處,而是由於神的恩典。我們信徒在教會中若有什麼功用,也完全是因著神的恩典,而不是因為自己比別人強。福音也能拓展我們的心胸,從狹窄的利己觀念轉變為願意「萬國」「萬民」都能分享福音的好處。

真正信服真道的人,只高舉主的名,而不高舉任何屬靈偉人的名,也不敬仰任何人過於聖經所記。「信服」表明相信而順服,或者說有信心的順服。對基督徒來說,信心和順服是不可分開的,沒有順服的信心,不是真信心。

6「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原文〕Among whom are ye also the called of Jesus Christ:

〔註解〕本節說出基督徒的兩個特點:

1)是「蒙召」;按表面看,一個人肯聽從福音、相信神的兒子,好像是出於他主動的意願;但其實若非蒙神呼召,人憑自己萬難有此抉擇)。

2)是「屬乎耶穌基督」;當我們決志得救,就是一次靈性的搬移或遷徙。從前我們從世間的道、屬黑暗的權勢,如今被遷到神愛子的國裡,成為一個從天國的道、屬於主耶穌的人)。

為什麼福音的傳揚無遠弗屆?因為福音而是神的大能,它本有其自動傳播之生命能力。我們基督徒都是按神旨意被召的人,神呼召我們,是因為要在我們身上成就祂的心意-將福音傳遍萬民-所以我們的人生是有方向、有目標的。我們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耶穌基督。所以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

7「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原文〕To all that be in Rome, beloved of God, called to be saints: Grace to you and peace from God our Father, and the Lord Jesus Christ.

〔註解〕「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本句說出信徒的身份:

1)是「在羅馬」的人;神拯救我們後並不立刻叫我們離世歸天,而仍留我們活在地上不同的地方,為主作榮耀的見證。

2)是「神所愛」的人;因著神愛我們,就在創世之前揀選並預定了我們,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

3)是神所「召」的人;根據前面的揀選與預定,神在時間裡藉福音來呼召我們)。

4)是分別為「聖」的人(「作聖徒called to be saints」);神的呼召使我們得以從世人中間,被分別出來歸神為聖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恩惠」即恩典,就是神賜給人,叫人白白享受的好處;人最大的恩典,是神自己給人得著並享受。「平安」不是指環境的平安順利,而是指裡面心境的平靜安穩;換句話說,平安而是人因著享受神的救恩,使神與人、並人與人得以相和,而產生的一種心境。

「從我們的父神」表示父神是恩惠和平安的源頭,我們信徒是享受恩惠和平安的器皿。

「並主耶穌基督」保羅以同等語調提到父神和主耶穌,這表示主耶穌和父神是同等的;這裡提到主耶穌基督,因祂是我們得以享受恩惠和平安的憑藉。

保羅告訴羅馬教會,這福音惠及「神所愛」的人,意即福音是因神的愛而有的;是為著滿足神的愛心,才設計了這個福音。人能蒙恩得救,而是出於神主動的愛;神的愛是惟一的動力和根源,一點也不是因著人的資格或條件。而所有得救的人,都是蒙召的聖徒。

我們所以能得救,能分別為聖、成為一個聖徒,是因為神召了我們。所有基督徒都是聖徒在地位上都是被「被分別出來」歸給神的,在經歷上也都蒙聖靈作工,正處於「成聖」的過程中。除非我們意識到自己是「聖徒」,在主裡面有何等尊貴重要的地位和性質,否則就不能在地上過聖潔得勝的生活。一個分別為聖的基督徒,在生活上就要不停的追求聖潔。因為神是聖潔的,屬祂的人也應該是聖潔的;所以我們要脫離罪惡,追求聖潔。

神的恩惠是我們得平安的根據,一日不領受神的恩惠,就一日不能得著真正的平安。恩惠與我們的救恩有關,平安與我們的生活有關。換句話說,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人不先求神的恩惠而想得到神的平安,這是絕不可能的。恩惠和平安都是屬神的,是神藉著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我們只有在基督裡才得享神的恩惠與平安。

基督徒而是得享神恩會的人,故其人生必然有它可悅的地方;沒有吸引力的基督教,不是真的基督教。恩惠而是一件禮物,人憑著自己沒有方法可以獲得,因為人沒有什麼功績配受恩惠。

我們不該在神之外求平安;真平安的捷徑而是遵行神的旨意。信徒的「平安」,與客觀環境無關,也不受外界事物的影響。但「願」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能成為叫人蒙神恩典和平安的導管!

 

心得:

一、我們基督徒都是傳揚福音的器皿:

1. 是「耶穌基督的奴僕」

2. 是「奉召」的

3. 是「特派傳神的福音」

4. 是因「受了恩典」

5. 得著「使徒的職分」

二、傳福音者的榜樣:

1. 以「萬國」的人為對象(5)

2. 基督的所是既是福音的主題也是內容

3. 基督徒的所是我們被託付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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