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路加福音第14:25~35

 

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註:“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28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

30 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32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33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34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

35 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摘要:

  1. 積極的跟從主,主就會轉頭尋見(揀選)我們。(25
  2. 要愛主勝過愛一切世俗情慾(26
  3. 要背著自己的十字架(救恩)跟從主(27
  4. 當拋下世俗的利弊得失價值觀(蓋樓和打仗的比喻)(28~33
  5. 當恢復靈性、重建與神的關係(鹽失味的比喻),否則人生將無任何意義。(34~35

 

分析:

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這時候的耶穌,正帶領門徒前往聖城耶路撒冷的路上。這天祂原本應一位法利賽人的邀請參加宴席(路加福音14:1)。

(註:法利賽人是當時掌管了教義解釋權的徒黨,邀耶穌赴宴是為了試探祂的能耐)

因為在宴席上行了醫治神蹟和諸多教訓,到宴席結束時,已經聚集了上萬人來聽耶穌講道。也就是說,這裡說到「極多的人」是將近萬人的數目,當他們要跟隨主耶穌離開時,主耶穌轉頭對他們說話。

這裡的「同行」「轉過頭」也都是比喻。兩千年來,有機會與耶穌同行(決志信主)的人何其多,但當中有多少人真正遇上主耶穌轉頭對自己說話(揀選)?以下的章節就是在提醒我們:成為被撿選者(門徒)應付的代價。

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註:“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第一句「人到我這裡來」,就是直接闡明到主面前坐席、參加救恩的聖宴,成為門徒。但要成為門徒之前,第一個條件是:「愛我勝過愛(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

主耶穌的意思並不是要我們切斷與原生家庭世俗親友的關係,而是要我們調整優先順序-我們必須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原文使用「恨」這個字,是一種誇飾比較的用法,也是在告訴我們凡俗世種種的愛欲情感,若沒有以我們對主的第一愛做根基,事實上就與恨怨貪念這些負面情感沒有兩樣。所以,我們應當修復與主的連結,找回第一愛,才有能力真正去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

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主耶穌要門徒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一方面是預示了日後自己將受難的事實,另一方面也是要求門徒應當付的另一個代價-使命與救恩。

我看過一篇短篇漫畫,敘述一群人各自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前進。十字架極大極沉重,眾人都相當辛苦,其中有一人想著:「如果把十字架鋸短一些些,不就輕鬆了嗎?」於是他就做了。他的負擔減輕了,可以就行在眾人的前頭。接下來的路程是一道山坡,眾人還是氣喘吁吁的背著十字架往上爬,這人又想了:「既然已經鋸了一段,現在再鋸一點也無妨,而且更輕鬆。」再鋸了一段,又讓他成為所有人的領頭者,搶先爬上了山頭。但是到了山頭,這人卻笑不出來了。

山頂是一面峭壁,與對面山頭的距離又寬又險,這時所有人放倒十字架當作橋梁越過了峽谷,唯獨這人跨不過去,因為他的十字架經過他自作聰明的鋸短之後,根本不足以橫過峽谷。

這篇漫畫恰巧應證了這節經文-不要將十字架視為沉重的負擔,因為那乃是主耶穌流出寶血、為我們換來的救恩。

28~33「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28節到32節從字面上看,似乎是教訓我們不要憑血氣衝動而盲從,定要清楚計算利弊得失,謀定而後動。但是主耶穌有更深一層的意涵-不要跟隨世俗的價值觀,因為在神眼中,神國裡的價值觀萬萬不是這麼膚淺簡單。

33節說到:「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所指的並不是要人拋下自己的產業,而是要人脫去心中的老我-一切所有的-那屬世的功利主義、利害關係、財富權勢……這些枷鎖一日不除,人就斷斷不能成為主耶穌的門徒。

反之,若能確實脫去心中的老我,「你們無論甚麼人」都能成為屬靈的門徒,獲得跟從主耶穌的資格。

34~35「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從古猶太時期到羅馬帝國時代,猶太人都以鹽做為殺菌和調味的功用。當時多半使用的是「礦鹽」或「井鹽」,這些鹽塊從礦場或井裏挖出來是拳頭般大小的石塊模樣,外層包裹著一層結晶鹽。猶太人在吃飯時會一手手拿著菜餚、另一手握著鹽塊,用舌頭舐鹽取味。家中的每個人都有一塊自己的鹽,吃飯時就各取自己的鹽塊。當鹽塊的鹹味逐漸減少、完全失味時,於是就成了無用的石頭。丟在田裡會妨礙耕種,擲進糞坑又不能成為堆肥,真的是隨手棄置都嫌多餘。

主耶穌在這裡用包裹了鹽的石塊比喻曾經決志的基督徒(因為基督徒是「地上的鹽」),失了味的鹽就是失去與神的關係、再次落入罪裡。這樣的人,既不能「用在田裡」(以田比喻神國以及教會),又不能「堆在糞裡」(以糞比喻人間萬物),也就是毫無功用,「只好丟在外面」-這個「外面」不單單是教會或天國以外,更是人世以外、連做人的資格都沒了,是相當悽慘的下場。

既然我們基督徒曾經聽從了神的話語,也就是「有耳可聽的」,那麼更應當繼續聽從,萬萬不可因人世的拉扯及誘惑而鬆懈。要知道,當我們放下自己背上的十字架,成了失了味的鹽,不但是失去了門徒的身分,更是白費了主耶穌賜給我們的救恩。

 

心得:

我們要成為靈命充實的基督徒,必須時時刻刻提醒自己:

一、準備─不是用世俗的觀點去算計花費,而是要裝備自己、肯定自己願意為主付出代價。

二、堅持─不要成為失了味的鹽。萬萬不可只是形式的跟從,必須在實質上跟從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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